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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女童律师:王振华律师要求恢复其上海市政协委员、全国劳模等荣誉

来源: 华夏生活消费网 时间:2020-06-19 作者:小龙 点击次数:

6月16日~17日,新城控股原董事长王振华涉嫌猥亵女童案,在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历经16个小时的庭审后,法院宣判,王振华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宣判后,该案审判长在中国长安网发表文章《审判长解读:王振华猥亵儿童案为何判五年?》称,“根据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是否有性器官的接触是区分强奸罪(包括奸淫幼女)与猥亵儿童罪的关键。本案中,被害人的陈述、司法鉴定意见以及被告人的供述均证明了被告人王振华对被害人实施了猥亵行为,但与被害人不存在性器官的接触。相关司法鉴定意见佐证了该事实。故王振华的行为系猥亵行为而非强奸行为……在公诉机关建议的四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幅度内,依法对被告人王振华从重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王振华代理律师陈有西在6月18日发表“律师声明”透露,王振华已经明确提起上诉,请求二审判决他无罪。

判决结果引发了广泛关注,陈有西等律师坚持“无罪辩护”也引起很大争议。

受害女童代理人是上海律协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业务委员会主任、上海华夏汇鸿律师事务所主任计时俊。6月18日晚,计时俊接受《中国新闻周刊》专访,透露了庭审过程,并就陈有西发表的“律师声明”中的内容表明自己的观点。

计时俊称,现在希望推动上级检察机关、上海二分检(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对该案抗诉,让王振华获得5年以上,最高15年的刑期。

他们认为女孩处女膜破裂属于“陈旧性破裂”

中国新闻周刊:陈有西在声明中质疑为女孩做鉴定的司法机构资质,对此你怎么看?

计时俊:上海这家司法鉴定机构隶属于司法部,如果他连司法部的鉴定机构都怀疑,那上海还有什么鉴定机构?为女孩做鉴定的上海某医院的医生,是一名已有16年执业经验的妇产科医生。我不明白对方律师为什么连这样的医生都质疑。

中国新闻周刊:陈有西律师在声明中不认可女孩有阴道撕裂的情形。他在庭审时,也这么认为吗?

计时俊:法医跟对方律师说过,处女膜是阴道的一部分,处女膜破裂属于阴道撕裂伤,这种伤害属于轻伤二级。但陈有西在庭审时,还是认为阴道撕裂应该是血淋淋的,就像有个东西割伤了一样。

中国新闻周刊:对方律师是否认可女童处女膜破裂?

计时俊:他们认为这名女孩处女膜破裂属于“陈旧性破裂”。

中国新闻周刊:他们所说的“陈旧性破裂”是指什么?

计时俊:他们认为女孩之前有过性行为,与王振华无关。庭审时,我听到这话很气愤。我说,你认为9岁女孩就有过性行为,是哪个脑子想出来的?再说,医生、法医根据女孩阴部血肿和阴道壁擦伤等已经证明,这是新鲜的破裂。对方律师还问鉴定机构为什么不拍照,我当庭反问,对隐私部位的鉴定怎么拍照?

中国新闻周刊:陈有西在声明中称,王振华进出房间前后时间只有13分钟,有酒店录像证据,有效可能作案时间5分钟。王从无恋童癖和性虐待取向,公安外围侦查排除他任何侵害幼女嫌疑,王坚称自己没有猥亵本案女孩。你怎么看待这个说法?

计时俊:陈有西认为,这13分钟里,头1分多钟王振华没有猥亵,后面有大约4分钟王振华在上厕所。其中还有大约3分钟,女孩也证明王振华没有伤害他。这样算下来,剩下的时间大约5分钟。

陈有西在庭审时表示,五分钟内不会对女孩做那么大的伤害。我反问他,猥亵罪有法定时间吗?你认为猥亵时间需要多少时间?用手指侵害女孩阴道,需要几分钟吗?

中国新闻周刊:陈有西在声明中还称,有北京的两家司法鉴定机构,七位国内权威的法医专家、妇科专家、DNA专家,对上海的门诊记录和司法鉴定意见,进行了书证审查和专家论证,得出了相反的结论,不支持上海鉴定当中所说的被害人新鲜伤痕、阴道撕裂伤、二级轻伤的结论。你怎么看这些结论?

计时俊:这些人的“结论”不符合刑事证据规则,不是合格的刑事案件证据,没被法庭采纳。

“我不相信王振华上诉后能翻案”

中国新闻周刊:庭审时,王振华承认猥亵过女孩吗?

计时俊:王振华只承认他对女孩有搂搂抱抱的行为,不承认对女孩造成过任何伤害。他称“我作为长辈,不能抱抱孩子吗?”事实上,只要出于性目的,哪怕是只发生搂搂抱抱的行为,都可以构成猥亵罪。

中国新闻周刊:有报道称,王振华的律师曾表示,王虽有嫖娼行为,但知道国家法律底线,所以坚决不能碰幼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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