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山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与中国人寿财险山东省分公司联合召开全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管理模式改革推进会,就山东省救助基金委托中国人寿财险山东省分公司运行管理的人员入驻、对接、培训和过渡等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此次会议,标志着山东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模式改革进入全新阶段。
山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救助基金管理工作负责人告诉记者,救助基金是国家出台的一项重要民生政策,通过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全部抢救费用、丧葬费用,使交通事故受害群众得到及时救治和妥善安置,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人身健康。山东省救助基金自2012年7月设立以来,累计垫付金额21.59亿元,在降低交通事故致死、致残、致贫,保障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促进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进一步理顺山东省救助基金管理体制,提高救助基金使用效率,更好地保障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合法权益,2022年9月,经山东省政府同意,山东省财政厅、山东银保监局、省公安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农业农村厅、省民政厅等6部门联合下发了《山东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实施细则》,决定进行"政府购买服务+保险机构管理"的救助基金专业化管理模式改革,由山东省公安厅会同省财政厅通过政府采购统采方式确定受托管理机构。前不久,中国人寿财险山东省分公司凭借过硬的品牌实力和专业化服务能力,通过公开竞标成为救助基金受托管理机构,并与山东省公安厅签署服务合同,负责救助基金的运行与管理。
山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分管负责人指出,救助基金是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的集中体现,是救助交通事故伤员生命的"绿色通道"和"救命钱"。今年下半年以来,山东省财政厅、省公安厅等6部门协同联动,定期研究解决救助基金运行管理模式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全力推动救助改革落地落实。省公安厅、财政厅联合制定下发了山东省救助基金受托管理机构绩效考核办法,通过构建政企联动机制,全面提升救助基金使用效率,充分发挥其扶危救急、守护生命的积极作用。
"公司将切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加强与财政、公安等相关部门对接,加大资源倾斜力度,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加强人员培训,规范管理流程,开展广泛宣传,确保高质效完成救助基金管理使用工作,发挥好救助基金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作用,向人民群众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中国人寿财险山东省分公司分管负责人表示。
记者在推进会现场了解到,目前改革已进入机构设置、设备安装配备、人员培训与跟岗实习、工作对接等过渡阶段,待全新开发的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互联网系统正常启用时,中国人寿财险山东省分公司将以过硬的专业能力和精细的管理水平,全面承接起全省救助基金的日常运营管理工作,确保实现救助基金效能最大化,为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做出贡献。
(崔广勋 张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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