陷入困境的民营企业恢复了活力
江苏射阳:全面调查后依法对一民企负责人不起诉
“去年公司的黑麦草种子市场份额超过了80%,稳居同行业第一!今年我们又扩大了种植面积!”近日,江苏省射阳盛成种业公司(化名)法定代表人杨某兴奋地和前来回访的射阳县检察院检察官说道。
一年前,杨某因涉嫌刑事犯罪,公司发展一度陷入停滞状态。2008年7月,杨某与福庄开发公司签订一年的土地承包经营协议,种植多花黑麦草。2011年7月,盛成公司为达到种植期限不少于10年的农业部黑麦草良种基地项目申报要求,杨某与福庄开发公司签订含有虚假合同期限的协议,使390万元项目资金通过审核,划拨至财政账户。2015年3月,杨某因虚构条件、夸大项目申报专项补助资金,被公安机关以涉嫌诈骗罪立案侦查。听闻公司“当家人”被司法机关处理,一些老客户担心公司履约能力而取消订单,土地发包方也收回了土地,公司生产经营陷入困境。2018年1月,该案移送射阳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案件的处理结果关系一家民营企业的长远发展。承办检察官非常慎重,反复审阅案卷,严格对照法律,重点围绕盛成公司是否具有申报资质、虚构事实是否实质影响项目申报、项目资金实际去向及项目补贴目的是否实现等进行审查,并两次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审查期间,承办人还多次赴盛成公司了解项目实际开展情况。经审查,该院认为,此项目采用指定申报模式,反映出杨某没有骗取项目资金的主观意图。其次,杨某虽虚构部分事实,但并未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影响,完全符合项目申报的实质要件。此外,补贴资金全部用于购买生产设施、材料,通过政府采购、支付技术服务费、支付工程款等方式,从财政账户列支项目资金253.36万元,做到“专款专用”。该项目建设已全部完成并取得了预期效果,得到了省市县农业部门的肯定。2018年7月,该院最终认定,杨某的行为不构成诈骗罪,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通过检察机关对我的教育,我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以后要增强法律意识,诚实守法经营,把国家产业项目扎扎实实做好。”杨某放下“包袱”后,公司生产经营也重新步入正轨。(记者卢志坚 通讯员王伟 张年龙)